www.hbhunyin.com 2017-06-28 08:52:03 知音網原創 我要評論
張林跟我說,他想要跟那個女人結婚。這讓我怎么可以接受?!我就在家里天天鬧,鬧得兩家人都知道了。現在讓我最無力的事情就是,這新買的房子寫的是他的名字,變成了他的婚前財產,跟我沒有半點關系。
(圖文無關)
三年前,我和老公張林住的房要拆遷,想要換一套大一點的房子。聽說“假離婚”貸的款會少一點,于是我就和老公商量,要不要去民政局辦個假離婚。老公同意了我的辦法,于是我們高高興興地去民政局辦了所謂的“假離婚”。在我心里,我和老公根本就沒離婚,我們依然是夫妻,甚至我們之間的感情比之前更好了。
“離婚”后,我和老公還是在一起生活,我依然天天照顧著他和孩子的起居。在我心里,我和老公依然還是一家人,我們之間根本不存在任何感情問題。我們一起去看房、一起去買房,甚至買的新房寫的還是老公的名字。我那時根本就沒有多想,只覺得他是一家之主,房子寫他的名字也是理所當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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